欢迎光临武汉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

搜索

首页>本科教育>教学通知
【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时间:2019-03-25
  •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管理,切实促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1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资格认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本科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之前,所取得的课程累计学分(包括选修学分)低于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达到25学分及以上者,不得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 

      2)规范任务书及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必须由指导教师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录入选题认真填写,内容详实。学生登录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下载任务书,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 

      学生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 

      3)论文中期检查 

      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毕业设计系统上传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研究方向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加强督促。 

      4)论文检索查重 

      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可能出现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继续对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部分查重检测。答辩前按照每个专业5%的比例随机抽选,教务处将抽选文章统一进行查重检测。要求总文字复制比不能超过30%单章复制比不能超过35%不达标者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 

      5)论文评阅和指导老师评分 

      院(系)需在学生答辩前两周完成评阅教师分配和答辩小组人员、时间安排等。院(系)须严格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学生提前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提交毕业论文定稿,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评分。 

      6)答辩成绩评定 

      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答辩小组,同时配备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根据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给定的成绩核定论文最终成绩。 

      二、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任务要求 

      1 

      312号前 

      取消在学分清理中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准入制度的学生选题志愿; 

      2 

      325号前 

      学生上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进行评阅审核; 

      3 

      525号前 

      开题完成后,学生根据实际进度上传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 

      531号前 

      学生上传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完成评分; 

      5 

      68号前 

      各学院制定答辩安排,分配答辩小组,务必完成答辩任务,同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成绩; 

      6 

      613号前 

      发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7 

      625号前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完成本学院优秀学士学位推荐评选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6日—8日之间。 

      2)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答辩申请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成绩表、成绩评定表)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完成,论文撰写规范和示例(包括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等均可在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用表处下载。 

      3)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50020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