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推动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通知精神,教务处语言文字办公室在全校师生员工范围内开展朗诵作品征集活动。经过半个月,共收到参赛朗诵作品73个。经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查、专家评审三个环节,评出学生组、教职工组获奖作品,具体获奖情况见附件。
现对获奖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语言文字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87658163。
教务处语言文字办公室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