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汉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及《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4]47号)的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推免生),结合我院实际,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我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安全应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开源 曲帅锋
副组长:吕伟 廖明静(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成员:张英 方丹辉 刘隽 刘艳艳 郭晨 张伟 苏姝燕 敖艺璇 王红红
(二)安全应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张英 方丹辉 刘隽 刘艳艳 郭晨 张伟
二、推荐范围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必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及名额
(一)我院2025年推免生分A、B两类,其中:
A类指标共18名、B类指标共8名。A类指标根据我院2021级各专业人数(不含2024届毕业生降级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B类指标根据学校向学院分配方式以附加分贡献为参考依据,按照各专业附加总分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学院按照各专业排序推荐,以学校下达学院指标为基数1:1.2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注:若相关专业无候选人员,同类别候选名额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院内调整。
四、推荐条件
请参见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补充说明:申请A、B类推免生均需取得总学分135分,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五、推荐程序
(一)学生网上申请,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so.jwc.whut.edu.cn) ,点击“学籍信息管理”->“研究生推免”-> “研究生推免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手写签名。定向生经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函,并到本科生院学务管理及合作办学办公室确认后,才能提交申请。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对考核合格的学生,A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提出推荐名单,B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和创新实践成果从高到低分专业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公示5天(学院公示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学业水平排名、综测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推荐类别等,对于B类资格推免生,还需公示教授推荐信)。学生可以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查询公示名单及内容。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2、附加分
(四)本科生院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
六、推荐时间安排
(一)2024年9月11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24年9月12日-14日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学生不能同时填报多个类别)。
(三)2024年9月12日,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汇总后发到省考试院审核。
(四)2024年9月15-19日,学院对推免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且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答辩,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本科生院,同时在学院公示5天。
(五)2024年9月24日,本科生院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3天。
(六)2024年9月27日,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七)2024年9月27日后,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七、注意事项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免过程中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坚持科学遴选,提高推免生源质量。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见《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细则》(见本科生院通知附件)。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五)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
(六)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
(七)学院推免工作投诉电话:
教学办:027-87750233;学工办:027-87750618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