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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1-08-16
  •  各学院(部)、中心、所: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度“武汉英才”(原“武汉黄鹤英才”)推荐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一)战略科技人才

    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创新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对武汉市主导产业发展、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快速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世界级“高峰”人才及团队。应具有以下条件:

    1. 202011日以后来汉工作,与我校签订不少于3年正式工作合同,且每年在校工作不少于6个月。学校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以上。

    2.职业成就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发达国家(地区)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获得者;国家重大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3.领衔研发的项目符合武汉市“965”产业定位,项目实施能够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推动武汉市相关产业快速转型升级。

    支持政策:对入选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人才项目在汉落地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不设上限”综合资助;人选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汉实施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50%给予补贴,最高500万元;人选人才可举荐团队核心成员纳入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为入选者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园)等服务;入学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二)产业领军人才

    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能够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创新类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11日以后全职来汉工作,与我校签订不少于5年正式工作合同,引进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学校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倍以上。

    2.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拥有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为我校学科方向带头人。

    支持政策:对入选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武汉市产业有重大贡献、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项目,市、区人才基金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股权投资支持,基金退出时,其收益部分由代表财政出资主体返还地方财政,由地方财政无偿奖励给企业;支持入选人才自主组建技术团队,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直接推荐入选“武汉英才”;为入选人才提供出入境签证便利和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优诊优疗服务,协调安排入选人才子女就读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人才在汉购买首套住房不受户籍限制。

    (三)优秀青年人才

    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眼光,从事原创性应用研究,专业水平高、发展势头好、成长空间大,是科研创新中坚力量,有望成为创新带头人的青年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11日以后全职来汉工作,与我校签订不少于5年正式工作合同,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学校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或是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

    支持条件:对入选人才给予20万元项目资助(分两年拨付);支持入选人才领衔或深度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计划项目,支持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各类科研学术机构、产业协会联盟等组织,优先推荐青年人才入党、担任工青妇等社会职务,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储备库,发现选拔一批创新潜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二、推荐名额

    武汉市拟引进集聚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2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5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战略科技人才“一人一议”,各单位提出人选,学校会同武汉市委人才办研判后,进行针对性邀约。根据武汉市对我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指标分配,2021年度学校共有33个推荐名额,其中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9个,优秀青年人才24个。

    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可各推荐不超过3名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和8名优秀青年人才,各学院可各推荐不超过1名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和2名优秀青年人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2021年度“武汉英才”推荐预审表》(见附件1),同一人选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能通过实验室和学院同时申报。

    2.单位把关推荐。各单位应将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杜绝“五唯”倾向,切实将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请于825日前将《2021年度“武汉英才”推荐预审表》(须单位汇总)签字盖章后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办公自动化。逾期未提交材料单位视为放弃申报。

    3.学校评议。对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组织评议确定正式候选人。

    4.推荐报送。正式候选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呈报有关部门。

    联系人:尹杨、刘东 

    电话:027-87163146

    附件1:《2021年度“武汉英才”推荐预审表》

    附件2:《2021年推荐“武汉英才”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