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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第二轮“15551人才工程”聘任的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聘期已过半,为切实发掘青年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提升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实施第二轮“15551人才工程”总体方案》(校人字〔2016〕28号)和《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3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第三批受聘的青年拔尖人才(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重点评估受聘以来的履职情况,以相关文件及岗位任务书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基本评估内容,包括科研情况、学术交流等方面,着重考查代表性成果。评估支撑材料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评估办法与程序
(1)受聘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拔尖人才中期评估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二级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拔尖人才中期评估数据统计表》(附件3),并对受聘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各二级单位2022年3月8日(周二)前将评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交至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确定中期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的运用
中期评估结果为优秀或合格者,学校继续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并继续兑现相关待遇。
中期评估不合格者,停发青年拔尖人才岗位津贴,调减科研平台建设经费支持。
五、有关工作要求
1.简化程序,突出代表性成果,着重突出其在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进展及成果。
2.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布署,严格按照时间完成评估工作。
联 系 人:尹杨、严祥星
联系电话:027-8716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