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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校人字〔2016〕47号)《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办法》(校人字〔2020〕43号)《武汉理工大学实施第二轮“15551人才工程”总体方案》(校人字〔2016〕28号)等文件和相关人员聘用合同,现开展期满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科首席教授、全球招聘教授、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特色专业责任教授和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期满后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科首席教授、全球招聘教授聘期考核
1.考核对象:截止2022年6月30日合同期满的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科首席教授、全球招聘教授。(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按照相关文件、工作合同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评估被考核人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围绕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研情况、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重点结合《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第七条所列标志性成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中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被考核人须提出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一般为3-5项,并就其学术水平等做出具体说明和自我评价;代表性成果应能充分体现岗位特点和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评价应突出成果的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考核支撑材料有效时间段为聘期起止时间。
3.考核办法与程序:
(1)受聘人填写相应的《聘期考核表》(附件2、附件3),二级单位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估)数据统计表》(附件1)
(2)二级单位教授会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
(3)各二级单位于3月24日(周四)前将考核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考核结果。
二、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聘期考核
1.考核对象:合同期满的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具体名单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办法与程序:具体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三、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聘期考核
1.考核对象:合同期满的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具体名单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办法与程序:具体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布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
联 系 人:严祥星、尹杨
联系电话:027-87163146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估)数据统计表
2.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全球招聘教授聘期考核表
3.武汉理工大学学科首席教授聘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