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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校人字〔2016〕47号)《武汉理工大学全球招聘教授(研究员)办法》(校人字〔2020〕43号)《武汉理工大学实施第二轮“15551人才工程”总体方案》(校人字〔2016〕28号)等文件和相关人员聘用合同,现开展期满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科首席教授、全球招聘教授、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青年拔尖人才期满后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科首席教授、全球招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聘期考核
1.考核对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的国家及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科首席教授、全球招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按照相关文件、工作合同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评估被考核人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围绕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研情况、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重点结合《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实施细则》第七条所列标志性成果内容进行考核。
考核中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被考核人须提出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一般为3-5项,并就其学术水平等做出具体说明和自我评价;代表性成果应能充分体现岗位特点和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评价应突出成果的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考核支材料有效时间段为聘期起止时间。
3.考核办法与程序:
(1)人事处整理高层次人才的聘期考核数据并反馈给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对数据进行核对和补充。
(2)二级单位教授会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
(3)各二级单位于11月10日(周四)前将考核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补充的支撑材料)交至人事处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考核结果。
二、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聘期考核
1.考核对象:合同期满的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具体名单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办法与程序:具体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三、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聘期考核
1.考核对象:合同期满的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具体名单由本科生院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办法与程序:具体由本科生院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布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
联系人:严祥星、郭振刚
联系电话:027-87163146
人事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