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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23〕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考核管理,做好年终考查分配等工作,现就2023年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查对象
支持期内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和“15551卓越人才工程”入选者(含第二轮、第三轮)等。
二、组织工作
1.支持期内的教育教学名师、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年度考查工作由本科生院牵头组织实施。
2.支持期内的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年度考查工作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3.支持期内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学科首席教授、科技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年度考查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二、考查内容
考查师德师风、在岗情况、年度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以及相关文件和工作合同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
三、考查程序
(一)教育教学名师、特色专业责任教授、精品课程教学名师、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年度考查程序及要求由本科生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另行通知。
(二)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学科首席教授、科技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年度考查程序如下(通过人才综合服务系统开展):
1.二级单位确认考查名单
二级单位登录“人才综合服务系统”选择“人才考核管理”“年度考查”,查看并确认考查名单,如有异议,请于1月2日下班前反馈人事处。
2.人才本人确认考查数据
人才本人登录“人才综合服务系统”选择“考核管理”“年度考查”,核对并完善年度考查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
3.二级单位审核考查数据
二级单位登录“人才综合服务系统”选择“人才考核管理”“年度考查”,审核、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考查数据,确认提交后导出年度考查表。
4.二级单位开展考查工作(1月10日完成)
二级单位组织年度考查工作,考查结果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在“人才综合服务系统”中提交考查结果以及人才年终绩效发放的建议比例。学院领导登录“人才综合服务系统”对考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5.学校审核考查结果
学校对考查结果以及人才年终绩效发放比例进行审核确认。
四、其他说明
1.对于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有违法乱纪、违反师德规范、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者,年度考查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
2.本年度开展的高层次人才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结果可作为高层次人才的年度考查结果。
3.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查结果将作为人才绩效薪酬发放、中期评估及聘期考核等的依据。
4.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考查工作。
联 系 人:郭振刚 刘东 联系电话:027-87163146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23〕15号)
人事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