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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时间:2022-11-14
  • 1.进入实验室的师生一律由实验员(导师)进行安全教育,确认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试验工作。
    2.事故严重时首要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撤离现场。
    3.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规程。强酸强碱、有毒易燃物质要专人专柜保存、定期检查。
    4.按要求定点定时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以及过期气液固物品排除隐患
    5.离开实验室时,关闭水电气。使用合格电线、插座、开关,标明开关、水阀关断位置。随时检查设备、电器工作状出现异常禁止使用
    6.除防爆冰箱外,所有冰箱禁止存放有机溶剂及可挥发有机物的固液样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7.加热、离心、制水设备及大型设备运行须有人值守。除冰箱外,所有连续工作的仪器、设备尽量不在晚上使用。
    8.气瓶、压力容器应确保安全存放和使用;如有损坏和不正常应立刻停止使用。
    9.严格按规程穿戴护目镜、口罩、手套、工作帽、工作服后开展实验。防止头发、衣服被设备绞缠,防止眼、脸、身体被化学烧伤、高温烫伤。
    10.掌握消防器材、实验室水电总间所在位置与使用方法,严禁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拆改实验室电路和电器设备。
    11.严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物。除试验需要外,室内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设备。
    12.履责不当发生安全事故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安全事故报警电话:87651119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