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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安全应急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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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师生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学院师生员工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的衔接联动,注重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二、公开的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律教育、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1、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一般采取集中公开与分批公开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口头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的方式。

    2、党委会议、全体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务公开的重要形式。

    3、设立信息公开公告栏。

    四、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安全应急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安全应急学院委员会

    201910